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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的实施意见
时间: 2017/5/4
点击量:892

晋市政办〔2017〕8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扎实推进我市特色产业扶贫行动,全面提升贫困村的产业竞争力,提高贫困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和产业收益,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扶贫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市党代会的部署要求,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把“一村一品一主体”作为产业扶贫的主要抓手,以贫困村为单元,立足当地资源禀赋、文化底蕴和比较优势,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于本地资源禀赋,综合考虑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条件等因素,找准产业扶贫的切入点,积极培育发展比较优势明显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
    
  坚持市场导向。适应市场多样化、优质化的需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贫困村发展优质、安全、高效农产品,强化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效益。
    
  坚持农民自愿。充分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采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政府支持的办法,密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村的利益联结机制,使贫困户参与、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实现稳定脱贫、长久致富。
    
  二、目标任务
    
  在每个贫困村确立“一村一品一主体”,即每个贫困村都要有特色产业和产品,都有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贫困村“一村一品一主体”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优选特色产业;以龙头带动为核心,大力培育和引进经营主体;以组织创新为重点,构建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到2017年底,全市贫困村要全部达到五有标准,即村有产业、有带动企业、有合作社,贫困户有项目、有劳动能力的有技能,户均新增产业收入3000元以上。2018年巩固提高,贫困户人均收入达到脱贫标准。
    
  三、推进措施
    
  (一)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围绕产业布局和区域特点,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为主体谋划实施一批产业扶贫项目。市级组织实施八大产业扶贫工程。实施畜牧产业扶贫工程,在贫困村新发展养羊存栏2万只、养牛存栏500头、出栏生猪5万头、养蜂5000箱;实施蔬菜产业扶贫工程,新发展设施蔬菜(食用菌)2000亩;实施干鲜果产业扶贫工程,提质增效干水果5万亩;实施蚕桑产业扶贫工程,新发展桑园3000亩;实施小杂粮产业扶贫工程,涉及贫困户人均1亩种植面积;实施中药材产业扶贫工程,新发展中药材3万亩;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工程,在贫困县创建200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00个高标准“农家乐”;实施农产品电商扶贫工程,在每县建设1个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村站点超过1000个。
    
  各县(市、区)也要积极谋划实施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确保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外事侨务和旅游文物局、市商务粮食局、市经信委、市工商联)
    
  (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产业扶贫的着力点放在打造具有带动贫困村产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鼓励返乡下乡创业创新,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培育发展一批带动贫困户增收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按照产业化经营模式规范运行,促使其提档升级,增强带动能力。加强扶贫产业项目库建设,搭建农业经营主体与扶贫产业项目对接平台,积极开展对接活动,推进市、县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与贫困村的产业项目开展合作,加快产业扶贫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经信委、市扶贫办、市工商联)
    
  (三)加强产业扶贫组织创新。推进农业合作组织创新,将财政扶持资金、农村集体资产及农民的土地、房屋等资产折股量化,发展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推动合作经济组织、贫困户与企业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合作经营、自主经营、委托经营等模式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贫困村持续稳定脱贫能力。抓好贫困县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工作,探索推广“资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收益有分红”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扶贫办)
    
  (四)强化科技和培训支撑。创新科技服务机制,支持帮扶单位结合帮扶村产业特点,与涉农各业务主管部门、贫困村建立技术服务合作,鼓励科技人员到贫困村开展技术服务,由政府补助或帮扶单位给予相应技术服务费,建立科技人员与产业发展、收入挂钩的推广机制。依托省级科研院所等合作单位和市、县涉农部门专业技术队伍,强化特色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优先支持贫困村承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提高贫困村新品种、新技术覆盖率。加大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的培训要实现全覆盖。建立对帮扶单位和扶贫企业负责人和联系人、驻村第一书记、合作社带头人的产业扶贫培训制度,提高其助推贫困村产业发展的能力,提高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委)
    
  (五)完善财政金融扶贫政策。加大财政金融统筹整合力度,积极争取利用省级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中药材产业发展基金、扶贫开发基金,整合市级财政产业扶贫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方式对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予以支持。进一步完善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合作机制,构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利用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平台和市扶贫开发投资公司融资平台,扩大企业产业扶贫贷款,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进一步完善金融扶贫政策,设计促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的金融产品,充分发挥金融扶贫的助推作用。积极发展政策性保险,量身定制覆盖特色农业产业链的组合型农业保险产品,化解经营主体在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中遇到的风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扶贫办、人行晋城中支、市银监局、人保财险晋城分公司)
    
  (六)加强农业品牌建设。以产业为依托,整合现有品牌,培育新的品牌,打造知名品牌。支持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建立品牌管理体系,扩大品牌知名度。支持开展“三品一标”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组织参加全国、省农产品展销展示活动,办好中国晋城特色农产品博览会,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互联网+”新业态的融合发展,鼓励在太行农网等开展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宣传推介,搭载电商平台开辟特色产品网上销售。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强12136三农热线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贫困县农产品集散中心和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促进农民合作社与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超市、社区的对接。(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粮食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产业扶贫主体责任,制定“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协调。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把“一村一品一主体”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研究部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县产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抓好组织落实,建立产业扶贫项目库,帮助贫困村引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镇)、村是“一村一品一主体”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加快推进各项工作,重点推进合作社组织创新,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发挥驻村帮扶作用。市、县四大班子领导协调指导所包村引进带动企业,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贫困户加入成为社员,形成利益联结共同体;市县结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参与到“一村一品一主体”建设中,指导贫困村选主体、定产业,探索建立帮带模式;第一书记要协调村两委和农民合作社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到户,跟踪项目进度,协调主管部门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实际问题;帮扶单位机关党员要做好与贫困户的帮扶对接,帮助贫困户及时参与产业扶贫项目。驻村帮扶工作牵头部门要及时总结“一村一品一主体”建设中的好办法、好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严格考核督查。特色产业扶贫工程被市委、市政府列为精准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主要内容,也是扶贫攻坚专项考核内容之一。为实施好特色产业扶贫,我省已把“一村一品一主体”工作作为产业扶贫的主要抓手,正着手制定“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考核办法。各县(市)政府要尽快制定具体考核实施细则,年中、年底对市、县、乡政府及帮扶单位部门、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进行考核。对“一村一品一主体”工作推进好的地方和单位要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通报,并约谈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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