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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商联、市直各商(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上的讲话及省、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大会精神的有关规定,在全社会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浓厚氛围,把更多的企业家团结到党和政府周围,经研究,市工商联决定表彰一批优秀会员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1、评选范围。各县(市、区)工商联所属会员企业及市直各商(协)会。
2、表彰名额。拟表彰20名。其中,各县(市、区)工商联1-2家;商会若干。
二、优秀会员单位评选条件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企业法人有较高的领导水平和业务素质,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同行业中有良好声誉。
2、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个人及企业无不良纪录。
3、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为会员和商会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评选要求和程序
1、充分发扬民主,逐级推荐。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由各县(市、区)工商联和商会组织推荐,市工商联审核表彰。
2、严格评选标准,确保质量。推荐表彰工作要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切实将那些工作成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企业或商会推荐出来。
3、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纪律。严格执行评选的范围、条件、程序和要求,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评选表彰工作公正公开。
4、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实效。各县(市、区)工商联、市直各商(协)会要按照程序,择优推荐,于3月1日前将优秀会员单位推荐审批表报送至市工商联邮箱:jcgsl@126.com.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优秀会员单位,授予“晋城市工商联优秀会员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
五、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由市工商联组织领导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联系人:贾婧婧 联系方式:2198102/18334685435
附件:晋城市工商联优秀会员单位推荐审批表
晋城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