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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日前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6方面30条具体意见,重点聚焦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转型难、融资难、市场开拓难等问题。
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将筹资50亿元组建山西省民营企业政策性纾困救助基金,市场化推动解决上市或重点民营企业流动性问题;指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授信支持,力争2019年新增授信800亿元。鼓励民营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力争每年100户中小微民营企业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挂牌。
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3545”专项改革。2018年底前,申请新开办民营企业实现省级3个工作日完成营业执照办理、涉税办理等事项,查封、抵押、注销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完成;一般性工业项目从备案到竣工验收的审批时限压缩到45个工作日内。同时,山西还将推开省级“一枚电子印章管审批”,深化市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山西此次特别提出了要依法兑现政府承诺,坚持“新官理旧账”,对过去合法合规的承诺认真履约。加快推进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力争2019年为民营企业减免税费275亿元以上,提高民营企业政策获得感。
山西将开展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的工作,省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2家民营企业,市县两级领导干部根据实际确定联系民营企业数,激励民营企业家投身山西“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