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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对污染企业罚款上不封顶
时间: 20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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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4月24日讯 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24日下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环保法对污染企业罚款上不封顶,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次修订是《环境保护法》在1989年颁布后,25年来首次大修。新修订的环保法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针对目前频发的空气污染问题,要求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在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联合防治中实行统一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及时公布预警信息。

  对于社会长期诟病的“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问题,修订后的环保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这意味着罚款将上不封顶。此外,环境违法信息将记入诚信档案。

  修订后的环保法还进一步明确公民的义务。规定公民应当采用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明确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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