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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十大举措详解
时间: 201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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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转变国务院机构职能,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事务管理,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同时该加强的加强,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注重完善制度机制,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真正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不管不干预,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

    (二)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

    (三)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

    (四)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

    (五)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

    (六)改革工商登记制度

    (七)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八)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

    (九)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

    (十)加强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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